精神家园顾名思义是指心灵获得安慰的地方,精神寄托之所。精神家园涵盖精神支柱和核心价值追求两个有机统一的层面。对于国家而言,精神家园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支撑,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;对于一般个体而言,是一个人一直所追求的事物,是他的信仰寄托所在;对于法官而言,就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,对宪法法律的信仰及对法律职业生涯的尊崇。
当下,随着社会深刻转型变革,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和多元,法官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。法官如何在社会变革浪潮中不迷失自己?如何在巨大压力下负重前进?如何在部分当事人误解中坚守公平正义防线?这些问号破解的前提是法官必须培育好自己的精神家园。
一是要树立正确的司法核心价值观。当前,公正、廉洁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提出,就是用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来引领法院干警的思想道德、职业追求和行为方式。正确的司法核心价值观能够对法官思想和行为起到“方向盘”和“稳定器”的作用,能够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,明确是非荣辱界限,澄清各种模糊认识,抵制各种腐朽思想,促进人格品质和理论素养的升华。
二是要把对法律的崇尚和自我价值的欣赏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去。法官的职业生涯就是每天面对矛盾,而且有时矛盾会发生变异。法官时常会陷入被当事人“误解”和“猜疑”,甚至被人辱骂乃至发生肢体冲突等等。这些现象容易造成法官自我评价的降低,或产生回避矛盾思想。但是,定纷止争、惩恶扬善、弘扬正义的价值,完全可以让法官走出自我评价的误区。法官只有带着深厚感情去解开当事人之间的“心结”“怨结”,才会赢得当事人的信赖和尊重。法官只有带着温情来运用和释明“冰冷”的法条,当事人才会接受法律评价,才会胜败皆服。因此,法官要会用反向视角来看待工作中的不快,能够以健康积极的态度应对矛盾,做到“先天下之忧而忧,后天下之乐而乐”,心静如水,荣辱不惊。
三是要定期留给自己独处的时间和空间,通过阅读书籍、回味人生、品味生活来不断调适自己。法官虽然由于职业的特殊性,在生活、娱乐方面有一定的限制。但是,这种限制不应超过一定的限度。法官可以在做好本质工作的同时,有计划地为自己留取读书、健身及适当娱乐的空间和时间。这个时间段完全由自己支配,抛开任何案件、人际关系中的烦恼,任思绪在这个空间中自然飘荡,回味生活中的乐趣,让快乐充满整个心田。这种心理陶冶方式,不但可以舒缓来自各方面的压力,而且可以激发对生活和工作的激情,塑造全新的自我。
“法”的繁体为“灋”,灋从“水”,表示法律、法度公平如水;从“廌”,即解廌,神话传说中的一种神兽,据说,它能辨别曲直,在审理案件时,它能用角去触理曲的人。法官的精神家园里应有这种神兽,这就是对法律的信仰和追求。法官只有树立正确的司法核心价值观,不断开辟属于自己的心灵芳草地,心灵家园的神兽才会真正发挥神力,生活才会更加丰富绚丽多彩,更加迷人美丽!